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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新式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使用要求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人:通知公告 2020-03-23 11:34:23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关于统一启用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日前,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文件,规范明确了落户介绍信编号规则等内容。

文件要求,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办理计划安置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军改文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退休士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各类退役军人安置手续时,使用全省统一的落户介绍信样式,原有用于退役军人安置落户的各类介绍信、流转单、通知书等材料一律作废,不再使用。文件对各县区、功能板块落户介绍信编号进行了明确。落户介绍信可以直接使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也可以印制后手工填写,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编号规则

序号
县区/功能板块
介绍信编号
1 市本级
连退落户〔20XX〕XXX号
2 东海县
东海退落户〔20XX〕XXX号
3 灌云县
灌云退落户〔20XX〕XXX号
4 灌南县
灌南退落户〔20XX〕XXX号
5 赣榆区
赣榆退落户〔20XX〕XXX号
6 海州区
海州退落户〔20XX〕XXX号
7 连云区
连云退落户〔20XX〕XXX号
8 开发区
连开退落户〔20XX〕XXX号
9 徐圩新区
连徐新退落户〔20XX〕XXX号
10 高新区
连高退落户〔20XX〕XXX号
11 云台景区
连景退落户〔20XX〕XXX号


附件:江苏省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