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2025年秋季退役士兵 返乡报到公告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5-09-02 17:25:58

亲爱的战友们:

服役期间你们为国家贡献青春,为家乡争得荣光,对你们圆满履行国防义务、光荣返乡表示热烈欢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连云港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全心全意服务大家返乡报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所需材料

请在规定时间前,到安置地所在的县(区、功能板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携带:

1.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兵役登记介绍信(原件);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籍注销证明(仅户口注销退役士兵提供)。

二、各县区退役军人安置部门联系方式

东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06号,电话:80527190。

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灌云县伊山镇幸福大道108号,电话:80632990。

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新安镇人民东路17号,电话:83838019。

赣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赣榆区镇海路3号,电话:80629136。

海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电话:85781890。

连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连云区社会治理中心B220,电话:80868393。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电话:85882339。

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合作路100号,电话:82252909。

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537办公室,电话85722758。

三、其他事项

如符合以下条件,请在报到时携带好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1.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2.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4.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5.是烈士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