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区转业军官回地方报到、落户指南
转业军官回原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到安置部门报到,同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供给关系转移、落户等手续。
1、到安置部门报到。市区(不含赣榆区)安置的转业军官应规定时间前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团职转业军官到市委组织部)。报到时持原部队政治工作部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关系介绍信》(有随迁家属、子女的转业军官,同时申请办理家属、子女随迁手续)。2022年度安置的转业军官应在9月20日前到地方报到。
2、到接收单位报到。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人员报到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前到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到,报到同时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关系介绍信》。
安置在市直机关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接收单位机关党委,接收单位未成立机关党委的开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安置在各区、功能板块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接收单位所属的区级党委组织部门。
《人员调动供给关系介绍信》开给具体接收单位。
3、办理落户手续。携带:
(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开具的《江苏省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2)转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3)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如果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上面登记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与户口注销证明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原则上是按照户口注销证明上面的信息恢复户口)
(4)投靠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及亲属户口本。
(5)拟落户到接收安置单位集体户的,需要提供集体户地址和管理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
(6)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落户的,还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
(7)落户个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供产权证,夫妻共同产权需提供结婚证。
注意:转业军官不能回农村地区落户。
咨询电话:8586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