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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4/2022-000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7-28 08-43-41
文号: 连退役军人〔2022〕4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实行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免费游览全市公办A级景区的通知
内容概览: 退役军人及“三属
时效: 有效

关于实行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免费游览全市公办A级景区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7-28 08:46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退役军人〔2022〕49号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文旅局:

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关爱“三属”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市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实行免费游览全市所有公办A级景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各类对象。

二、实施办法

各类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到全市所有公办的A级景区游览,免收门票(首道)。

三、部门职责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按规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各县(区)文旅部门、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单位负责做好各类对象免费游览的落实工作。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连云港市公办A级旅游景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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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