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4-1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机构概况

机构信息及职能情况;

领导信息及分工情况;

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能情况等。

2.规划计划

本机关工作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3.文件及解读

本机关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

4.业务工作

本机关开展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

5.人事信息

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6.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机关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8.财政预决算

本机关年度预决算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tyjrswj.lyg.gov.cn/。

2.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由于不同的行政机关职能分工不同,每一个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民政公共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22000,电话号码:0518—85862585;传真:0518—85862517。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受理申请机构及时确认办理。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1)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信息页面→连云港市政府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填写相应的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申请人登陆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信息页面,填写相应的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受理申请机构。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经审查受理的申请,应当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9.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10.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为: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民政公共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22000,电话号码:0518—85862509;传真:0518—85862517。

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夏季下午时间为15:00-18:00。

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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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编制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4名。

联系方式

0518-85862509

办公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部门职能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新闻发言人
姓名

宁建波

联系电话

0518-85862586

内设机构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处室负责人

李宝忠

处室电话

0518-85862515

处室名称

双拥工作处

处室职能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双拥工作;牵头组织双拥模范城的创建、评比、申报工作;协调军政、军民关系;总结推广全市“双拥”工作先进经验;拟订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

孙文倩

处室电话

0518-85862530

处室名称

优抚处

处室职能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烈士评定材料的核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
处室负责人

乔彦财

处室电话

0518-85862557

处室名称

就业创业处

处室职能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处室负责人

张瑞

处室电话

0518-85862535

处室名称

移交安置处(军休服务管理处)

处室职能
牵头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驻连部省属及市级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处室负责人

唐建勇

处室电话

0518-85862561

处室名称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处室职能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处室负责人

封雷

处室电话

0518-85573826

处室名称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处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退役军人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处室负责人

孙国飞

处室电话

0518-85862509

处室名称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下属事业单位)

处室职能
承担平时和战时过往部队、入伍新兵、退伍士兵、支前民兵和民工在运输途中的膳食、饮水供应及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处室负责人

戴海昌

处室电话

0518-85578686

处室名称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下属事业单位)

处室职能
贯彻落实军休干部安置政策,做好东部城区安置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
处室负责人

生文光

处室电话

0518-83061259

处室名称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处室职能
贯彻落实军休干部安置政策,做好市区(东部城区除外)安置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落实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承担军休干部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处室负责人

单汝峰

处室电话

0518-85578686

处室名称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处室职能
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组织当地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全面掌握本市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完成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处室负责人

王业辉

处室电话

0518-8070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