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市各局(公司)工会,驻连部省属单位工会,市各相关单位工会:
现将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如下:
(一)各县区、功能板块,于3月20日前将“退役军人之家”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二)各县区、功能板块根据市“退役军人之家”建设三年规划2020年申报数量,将附件2和附件3内容于4月底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企业不少于半数。
(三)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自主推荐申报,并将附件2和附件3于4月底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5月上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议,评选出50个拟命名为“退役军人之家”的企业、单位,并从中评选出10家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企业或单位参加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荐申报。
(五)8月份,举行命名授牌仪式,总结建设成果、交流工作经验。
(六)9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推进会议,进行现场观摩,开展互帮互学,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之家”建设。
(七)10月-12月份,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事迹,印发经验材料汇编,搞好建设成果转化。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处
联系人:秦超,联系电话:85862552,13675280846。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徐燕华,联系电话:85400646
附件1: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pdf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