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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人:通知公告 2020-03-23 10:59:13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市各局(公司)工会,驻连部省属单位工会,市各相关单位工会:

现将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如下:

(一)各县区、功能板块,于3月20日前将“退役军人之家”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二)各县区、功能板块根据市“退役军人之家”建设三年规划2020年申报数量,将附件2和附件3内容于4月底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企业不少于半数。

(三)市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自主推荐申报,并将附件2和附件3于4月底前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5月上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总工会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议,评选出50个拟命名为“退役军人之家”的企业、单位,并从中评选出10家市优秀“退役军人之家”企业或单位参加省优秀“退役军人之家”推荐申报。

(五)8月份,举行命名授牌仪式,总结建设成果、交流工作经验。

(六)9月份,组织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推进会议,进行现场观摩,开展互帮互学,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之家”建设。

(七)10月-12月份,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先进事迹,印发经验材料汇编,搞好建设成果转化。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处

联系人:秦超,联系电话:85862552,13675280846。

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徐燕华,联系电话:85400646


附件1: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的意见.pdf

附件2: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之家”申报材料纲目.docx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2020年3月11日